為爭奪“siri”聊天機器人專利,蘋果公司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,要求撤銷認定上海智臻公司“小i機器人”專利有效,法院未予支持。今天下午北京高院終審判決,撤銷一審判決,由國家知識產權局重新作出審查決定。這意味著“siri”目前還可以在中國地區(qū)使用。
具有人機交互智能系統(tǒng)的小i機器人是上海智臻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發(fā)明專利,自2004年發(fā)明后,三大手機運營商的手機短信客服都使用了其技術。
Siri成立于2007年,2010年被蘋果以2億美金收購,最初是以文字聊天服務為主,隨后通過與全球最大的語音識別廠商Nuance合作,Siri實現了語音識別功能。2011年12月6日,蘋果公司首次在其發(fā)布的iPhone4S手機上推出Siri,即智能個人助理服務,其后又在iphone5、iPad mini、iTouch4等產品中陸續(xù)搭載Siri。
智臻公司于2012年6月21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因蘋果公司聲稱其在中國沒有訴訟材料接受機構,法院啟動境外司法送達。
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,法院分別進行了三次庭審。
在此期間,蘋果公司與小i機器人之間還有一場行政官司。
2012年11月19日,蘋果公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申請,請求宣告小i機器人專利無效。2013年9月16日,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認定有效。蘋果公司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。
2014年7月8日,北京市一中院宣判,蘋果公司提出的小i專利涉及的多項相關技術不公開、不充分等的一系列主張不成立,法院不予支持。同時,小i機器人的專利具有不可爭辯的創(chuàng)造性、新穎性、穩(wěn)定性,維持原專利委員會做出裁定有效。由此,蘋果公司敗訴。蘋果公司提出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