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券日報網(wǎng)訊 1月9日午間,四維圖新發(fā)布公告稱,2017年,公司就與北京百度網(wǎng)訊科技有限公司、百度在線網(wǎng)絡技術(北京)有限公司、百度云計算技術(北京)有限公司的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向北京知識產(chǎn)權法院提起訴訟。公司一審勝訴后,上述百度公司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。
近日,公司收到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》【(2021)京民終421號】,認為百度公司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,應予駁回。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,適用法律正確,程序合法,應予維持。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規(guī)定,判決如下: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涉案金額6450萬元。根據(jù)終審判決結果,扣除公司向上海市方達(北京)律師事務所支付的委托訴訟費后計入公司凈利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