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道稱蘋果和 Jio Drive Mall 簽署了排他性協(xié)議,不允許任何被列為“競爭品牌”的品牌在購物中心的專屬區(qū)域范圍內(nèi)展示、銷售甚至宣傳其產(chǎn)品或服務(wù)。
令人意外的是,被視為蘋果在市場上的主要競爭對手之一的三星并沒有進入榜單。附 22 個競爭品牌如下(詳細報道可以訪問這里):
亞馬遜
Bose
戴爾
Devialet
富士康
Garmin
谷歌
日立
惠普
HTC
IBM
英特爾
聯(lián)想
LG
微軟
Nest
松下
索尼
東芝
報道稱印度的首家 Apple Store 租賃協(xié)議為期 11 年,蘋果承諾每月支付至少 420 萬盧比(注:當(dāng)前約合 35.26 萬元人民幣)的租金,以及前 36 個月 2% 的收入份額貢獻。
此后將增加到 2.5%。租金每三年上漲 15%。據(jù)說這家商店的面積約為 21000 平方英尺,是世界上最大的蘋果商店之一。